483653652016年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48365365概况
1、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发展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综合管理全市工业经济责任;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业企业,推进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
(二)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调节和市场开拓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防动员、产业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
(三)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四)研究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及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权限内政府投资资金的申报、监管工作和项目审核工作,协调推进项目建设。
(五)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企业开展国际化生产经营、境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
(六)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技术进步、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品牌建设工作;负责推动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高技术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相关科技重大专项;指导重大成套技术装备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负责推进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产业化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业创意产业发展。
(七)承担全市工业园区的统一协调管理职责;牵头组织对全市工业园区的规划、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提出工业园区供地标准和评估机制,参与审查确定工业园区用地计划;负责研究确定工业园区产业定位工作;负责协调工业园区项目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态势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
(八)研究提出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协调中小企业融资和融资担保工作;负责全民创业相关工作。
(九)负责工业、通信业领域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促进工作;组织推进清洁生产,参与协调工业环境保护;负责环保产业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承担全市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行政执法责任;负责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原材料等经济运行保障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发展专项规划;负责工业产业促进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研究和规划全市工业产业投资布局;依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准入管理。
(十二)承担全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管理工作责任;负责组织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科研、生产体系建设;负责促进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和协调保障军品生产工作。
(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市场分析、信息发布和市场开拓工作;负责组织推进工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企业工业物流和服务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
(十四)负责全市信息化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信息产业发展;承担通信与信息安全和应急通信协调工作;负责市级信息安全工程和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的审核、竣工验收以及建设、设备采购招投标和运行维护监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工作;依法监管信息服务市场。
(十五)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管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管理无线电监测、检测、无线电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指导、协调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人才开发与引进工作,组织开展人才和智力对外合作交流。
(十七)负责联系长沙电业局、相关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及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通讯部门驻长机构。
(十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48365365编制79人,2016年12月底在编在职人员66人,政府雇员7人,聘用人员16人。 内设业务处室20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研究和法规处、运行监测协调处、产业政策与投资规划处、经济合作处、科技处、中小企业处、工业园区发展指导处、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处、电力处、装备与汽车工业处、材料工业处、消费品工业处、军民结合推进处、信息化和通信处、无线电管理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离退处、机关党委。
48365365属行政性单位,下设一个二级决算机构:长沙市无线电监测站,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市经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48365365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经信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长沙市经信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总收入2144.96万元,比2015年4219.62万元减少2074.66万元,下降49.17%;总支出2139.94万元,比2015年4219.62万元减少2079.68万元,下降49.29%。
二、关于长沙市经信委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财政拨款收入2144.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1.12万元,占总收入的99.82%,其他收入(上年财政拨款项目结转)3.83万元,占总收入的0.18%。
三、关于长沙市经信委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213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0.15万元,占总支出的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万元,占总支出的1.81%;节能环保支出10.8万元,占总支出的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24万元,占总支出的11.69%。
四、关于长沙市经信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144.96万元,比上年下降49.1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总支出2139.94万元,比上年下降49.2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关于长沙市经信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2139.94万元,比上年决算下降49.2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40.1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139.94万元的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9%;节能环保支出10.8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0.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本年支出决算数2139.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902.3万元增加237.64万元,增长12.5%。其中基本支出决算数1632.5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443.3万元增加189.23万元,增长13.11%;项目支出决算数507.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59万元增加48.41万元,增长10.55%。与年初预算安排的差额主要是上年结余结转和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支出。其中主要追加项目是:退休人员抚恤金、机关职工晋级晋档工资、两次工资调标和离退休费提标、2014年-2016年市直机关在职人员津补贴提标、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社保基数提标、委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补贴、节能环保专项支出、资源勘探信息项目的委托业务和资料印刷支出等。
六、关于长沙市经信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207.82元,占基本支出73.98%、日常公用经费424.72万元,占基本支出26.02%。
七、关于长沙市经信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65.12万元,比年初预算139.5万元减少74.38万元,下降53.32%,比上年106.82万元减少41.7万元,下降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6.77万元,比年初预算27万元减少20.23万元,下降74.9%,比上年20.34万元减少13.57万元,下降58.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3万元,比年初预算74.5万元减少26.37万元,下降35.4%,比上年70.76万元减少22.63万元,下降31.98%;公务接待费支出9.23万元,比年初预算38万元减少28.77万元,下降75.71%,比上年15.32万元减少6.09万元,下降39.75%。三公经费支出下降明显主要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公务出国(境)费用严格按预算执行,凡超过预算限额的出国费一律不予报销。2016年没有购置新车,同时本年度全市开展公车改革工作,单位公务车辆按编制缩减为4台,并对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严格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先审批后安排,并明确接待地点和接待标准,严格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与公务出国费支出相关的出国(境)团组3个,累计4人次。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支出全部为运行维护方面支出,年末车辆保有量4台。与公务接待支出相关的公务接待50余批次,640人次;外事接待支持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八、关于长沙市经信委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经信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
行经费支出424.72万元,比2015年174.68万元增加250.04万元,增长1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人员经费相应提高;维修维护费、修志人员劳务费增长较多;2016年年初下的两个项目经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经费)的预算科目功能分类是属于行政运行类(2010301),而非一般行政管理类(2010302),并列支发放车改司机的补偿金;2016年我委对委属单位开展的多项专项审计检查工作而委托中介机构完成,造成委托业务费增长较多;机构改革后职能增加,相关业务工作增多,因而因公差费、办公费、资料印刷费等费用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39.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我单位资产总额401.8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01万元,固定资产396.8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为9辆,其中四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另外五辆为无线电监测站特殊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按照长财绩〔2017〕4号文件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自评,并在委门户网站公开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果显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附件:《48365365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48365365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