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
长沙市散装水泥办公室隶属于48365365,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湖南省散装水泥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推广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编制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草案;
(二)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负责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四)负责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工作的总结、表彰奖励、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统计报表、宣传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五) 指导散装水泥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
(六)负责散装水泥生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
(七)依据散装水泥条例负责袋装水泥使用行政许可的办理;
(八)依据散装水泥条例规定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二、 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收入全部是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无下属二级机构。2014年年初收入预算数1228.14万元,2015年年初支出预算1228.1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107.2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417万元,是指单位为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散装水泥专项417万元;主要用于专项资金返退款、散装水泥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补助、预拌砂浆试点及生产企业补助、散装水泥生产使用企业“以奖代补” 等专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