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傅婵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长工信发[2012]38号
本委机关各局、处、室: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
傅 婵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熊 鹰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市场处)处长,免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市场处)主任科员职务;
唐 懿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园区协调指导办公室副主任,免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材料工业处副处长职务;
谭雅琳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和通信局副局长,免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副处长职务;
吴 纯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处处长,免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处主任科员职务;
童贤金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处长,免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力处主任科员职务;
朱 江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与汽车工业处处长,免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合作处副处长职务;
龙 文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市场处)副处长、主任科员,免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与汽车工业处副处长职务;
文龙辉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综合研究与法规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谢贵鹏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
张 芬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处副处长、主任科员;
李 达同志任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市场处)副主任科员;
免去杨胜中同志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经济运行处(市场处)副处长职务,继续在经济运行处(市场处)担负该处相关工作;
免去张崇巍同志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装备与汽车工业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二0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