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长沙市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的通知
湘江新区经发局,各区县(市)经信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
为加速推进我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工作,根据《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若干政策》(长政办发〔2018〕31号)要求,现将2018年度长沙市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商。根据用户智能化生产要求和智能制造模式应用,主要从事解决方案设计、创新设计、软件系统开发等软性服务。
(二)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自身具备较高的装备研制和集成能力,主要从事根据用户的智能化生产要求和智能制造模式应用需要,开展方案设计、装备研制、采购和集成等软硬件综合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长沙市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和社会服务资源带动能力,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与相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装备企业等相关社会资源具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
(三)在长沙工业云平台注册,并将相关服务“上云”。
三、申报材料
(一)《长沙市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申报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案例集(可附视频、PPT);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
四、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向注册地区县(市)经信局或园区管委会提交申报材料。各区县(市)经信局或园区管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行文(一式两份)向市经信委推荐。
(二)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7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装备与汽车工业处:廖伟,电话:88666012。
附件:1、长沙市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申报表
2、长沙市智能制造服务提供商汇总表
48365365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