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产业局),各省级核心服务机构: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172号)和省经信委通知(见附件1)的要求,我委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照《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的规定,按照自愿原则,各区县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产业局),组织符合条件的省级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见附件2)申报。
二、申报机构应积极组织和参与2018年“创客中国”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或中小企业“上云”行动,积极参与各级经信部门组织的中小微企业服务活动,且服务成效显著,并在申报材料中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三、请各区县市经信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产业局),指导申报机构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3)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6月12日前将推荐文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3)和被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格式和提纲见附件3)等纸质文件一式两份报送市经信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唐晓波 联系电话:0731-88666011
附件:
1.湖南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2. 长沙市省级中小微企业核心服务机构名单
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
长沙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3日